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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叉车蓄电池执行初充电的要求

信息来源:本站 | 发布日期: 2017-08-16 17:29:11 | 浏览量:1012
关键词:电动叉车电池充电要求
  电动叉车蓄电池初充电要求(执行初充电的要求):
  
  1、充电过程中,每间隔1h对电解液的密度(比重),温度和充电电流。初充电时密度会降低情况,不需要调整,但是随时以相同的电解液调整液面高度到规定值,随时调整充电电流到规定值;
  
  2、温度上升到40℃时,应停止充电,要将充电电流减半;如果温度继续上升到45℃时,应停止充电,采用水冷或风冷的办法实行人工降温,待冷至35℃以下时再继续充电;
  
  3、在充电过程中,如果减少充电电流则应适当延长充电的时间;
  
  4、充电接近终了时,如果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规定,应用蒸馏水或相对密度为1.40g/cm的稀硫酸进行调整,再充电2h,直至电动叉车电池单格端电压上升到^大值,并在2~3h不再增加;电解液密度上升到^大值,也在2~3h不再增加,并产生大量气泡,电解液呈“沸腾”状态,这时蓄电池已经充满电,应切断电源,避免过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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